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有效开展师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7月-2027年12月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重点征集师市辖区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行为,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的环境污染行为。
呼吁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团场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94-5672503
(工作日上午10:00——下午19:30)
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5年8月5日进驻第六师五家渠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4-5818223,设立邮政信箱: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A041号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8月24日每天10:00-22:00。
根据督察职责,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主要公开受理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被督察师市为应对督察而采取“一刀切”行为的监督。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师市处理。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5年8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精神,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六师五家渠市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5日,督察动员会在五家渠召开,督察组组长杨力革、副组长郭劲松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书记、政委靖大伟进行了进驻动员。
杨力革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落实好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要求,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注重系统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动真碰硬破解一批顽瘴痼疾,解决一批行业性、系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杨力革强调,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六师五家渠市,重点督察第六师五家渠市党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工作要求情况。具体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责任落实情况;师市重点流域、区域、领域、行业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靖大伟表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激励第六师五家渠市以更高标准履行好生态卫士职责,推动第六师五家渠市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机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诚恳接受督察,全面配合督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督察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求真务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督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上,郭劲松围绕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代表督察组全体成员就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及廉政相关要求作了表态。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第六师五家渠市有关领导同志,相关部门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团场(镇)党政主要领导等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5年8月5日—8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4-5818223,设立邮政信箱: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A041号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根据兵团党委、兵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师市处理。
抽查方式 | 随机抽查 | 抽查次数 | 9次 |
重点企业家次 | 3家次 | ||
月出动人次 | 24 | 月检查家次 | 12次 |
本月抽查情况(简介) | 本月共出动24人次执法,检查12家次企业,其中处理结果3家未发现异常,0家责令整改,0家立案查处。 | ||
抽查情况明细 | |||
企业名称 | 执法人员 | 处理结果 | 检查日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石油有限公司共青加油站 | 马绍琦,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1 |
新疆赛尔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六运湖农场牛羊屠宰场 | 马绍琦,何建军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7/2 |
新疆闽鑫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邢宗波,贾振兴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4 |
新疆旭阳新型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贾振兴,刘明 | 待办 | 2025/7/8 |
阜康市家和新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马绍琦,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石油有限公司蔡家湖加油站 | 马绍琦,何建军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7/14 |
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 | 贾振兴,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16 |
新疆方圆兴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邢宗波,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18 |
新疆中诚硅材料有限公司 | 邢宗波,贾振兴 | 待办 | 2025/7/22 |
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 | 邢宗波,刘明 | 待办 | 2025/7/24 |
五家渠广茂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马绍琦,何建军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7/28 |
五家渠格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马绍琦,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7/30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六师环罚〔2025〕16号 |
新疆振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659004MA78D06C4C |
林本江 |
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中生产废水去向为外售给乌鲁木齐市达坂城浩鹏兴业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生产废水外给乌鲁木齐市达坂城浩鹏兴业化工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委托乌鲁木齐科发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实际去向与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去向不一致。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4.515万元 |
2025.5.16 |